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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产业学院的运行逻辑、现实掣肘与发展进路
发布时间:2021-09-02  访问次数:73

(三)产业学院独立发展能级偏弱

产业学院作为产教融合的产物和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发展时间不长,在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宏观规划上稍显不足,对其发展的规范性和鼓励奖励政策也未出台有关文件,总体而言发展的规模还不够大,发展的质量还不够强,国家也未出台专门的关于产业学院设立、运行、管理的专门性政策文件。产业学院当前还只是以个别院校为重点,局部建设为主,重点分布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达省份和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的总体规模还比较小,建设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检验,所产生的成效还需要进行专门化的评价与评估,总体上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还非常有限,并没有成为全国各职业院校争相效仿的产教融合模式。同时,各产业学院的建立大多集中于规模以上企业,各院校也将重点放在了大企业,对于中小企业的关注度还不高,对于以企业联盟为基础的产业学院还缺乏足够思考,对于产业学院的具体运行模式都是在摸索中前行。

(四)产业学院发展模式总体松散

产业学院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校企合作关系,其既不同于德国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也与工学交替等传统模式有所区别,发展的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厘清和深化。但当前全国各职业院校的产业学院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分散实施的现状,都是基于自身专业群建设及与企业之间的紧密程度而启动的,在发展的理念和初衷上各不相同,所开展的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社会服务等也发展程度不一。紧密型的产业学院确实根据校企协议和最初设定目标扎实开展了工作,并将产业学院作为院校的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将其打造成了产业研究基地、学生实践实习基地以及大学生创业基地,充分发挥了产业学院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成为了专业群人才培养的风向标。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亦有一些院校所建立的产业学院还只是松散型或名义上的产业学院,对于产业学院的功能与作用、校企资源投入的框架、产业学院的运营、产业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科技研发和文化传承等方面还缺乏统筹考虑,产业学院建成后长期处于空运转或表面形态的交流与合作,未能深入挖掘产业学院所应具备的内涵。同时,也有部分院校将其与本校的二级学院混淆,对产业学院的性质、定位存在认知上的偏差,在师资匹配、教学实施和人才培养上未能充分引入企业元素,致使产业学院发展低效。

三、职业院校产业学院运行的发展进路

一)增权赋能:强化产业学院独立运行能力

产业学院的高效运行和高质量人才培养的产生首要的是必须要保障它的独立发展能力和面向市场的独立运营能力,其成为独立的法人是大势所趋,也是产业学院模式推广应用的基础。

第一,保障企业规避投资风险的需求。产业学院运营的主体应该是企业,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其不但要规避投资风险,还要看到实实在在的资本增值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唯有保障它们的权益,其参与创建和运营产业学院才能有持续不断的动力。而且,产业学院成为独立法人之后,能以其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利于责任的明晰,相反,如果企业仅作为投资者而不具备法人资格,则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从企业规避投资风险的角度看,这是其所不愿意承担的。

第二,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产业学院的运行必须要遵循职业教育的特定发展规律,尤其是伴随我国产业升级速度的加快和新兴产业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于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更倾向于“高端定制”,从职业院校的角度来说,本身所培养人才就面向企业,与企业联合通过产业学院的形式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定制、课程定制、生产实训定制和服务定制,更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而其前提就是产业学院需要拥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独立开展教科研活动的主体能力,确立其法人地位是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应然。

第三,确立产业学院独立法人地位。产业学院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属于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其法人地位和法人属性的界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理应属于营利性法人主体,虽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对于办学主体是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但产业学院的设立与运营必须要摒弃二者对立的思维,从有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行业产业发展的视野赋予其营利性法人地位,唯有如此,才能吸引更多的产业资本在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学院,缓解职业院校的资源困境。同时,亦要强调产业学院的公益属性,可以通过相关合作协议、产教融合条款等对于职业院校使用产业学院资源予以免费或优惠性价格,增强产业学院的社会责任担当。

(二)整合资源:提高产业学院持续发展能

目前我国对于产业学院的内涵及其功能尚没有统一的界定,各院校在建立产业学院过程中也都是依据自身发展需要及企业发展要求来赋予产业学院的功能,对于产业学院保持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具体要素、内部构成等还不够明确。而从产业学院所担负的职能来看,必须要提升其人才培养能力,优化资源利用效率。

第一,拥有特色专业群。拥有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行业产业影响力、高质量人才产出能力的专业群是产业学院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产业学院作为新型校企合作载体,必须要在建立之初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围绕专业群的组建逻辑开展工作,将专业群建设作为重点,推进专业群内部的多元化融合和资源供给,以专业发展瓶颈和问题为导向,构建“基础+能力+应用+岗位+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课程体系和理实一体化体系,不断提升专业群的发展水平和同行业竞争力,有力促进专业人才的输出质量。

第二,科学进行资源整合。与传统职业院校的二级学院相比,产业学院的资源集中度更高,可支配资源更丰富,但资源的投入是基于政企校各方所界定的成果产出为基础的,各投入方对于产业学院的人财物等资源支出和使用要进行科学的规定和明确的效率要求,不仅要加强各方对于产业学院的资源投入职责,而且要促进资源价值在数量、质量和效益上的增值,使资源的运转和循环都能达到最优化。

第三,打造高端技术创新与服务平台。产业学院由于背靠行业产业发展最前沿,集中的是院校和企业的优质师资、技术人员、实训平台和研发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产业学院要面向市场和同类产业加强引领行业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研发,积极推进研究成果的生产力转化,为各相关企业开展中高端技术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产业学院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完善制度:保障产业学院有序规范运行

产业学院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无序到规范的过程,而要实现其科学发展、有序发展和保障各方权益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不断提升产业学院的运行顺畅性和发展的持久性。

第一,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产业学院的运行涉及多方主体,也涉及各方投入的资源,在运行过程中必须要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确保各方都能够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尤其在涉及重大资金投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人事变动及重要资源使用等情况时,要有相应的组织决策制度;在管理层面,要通过各方充分协商和讨论,明确协同创新、风险担负、资源共享等一系列的制度,针对产业学院的办学理念、体制机制、教育教学等重要事项达成共识性协商制度。

第二,明确人才培养标准。产业学院的发展重点仍然是人才培养质量,而要达成这样的效果,必须要使产业学院内的专业群形成一整套的标准体系,包括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技能标准、师资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都要进行明确,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教学和进行人才培养,确保人才培养的规格满足产业需求。

第三,建立利益分配制度。利益分配也是产业学院各方投入运营的核心内容之一,产业学院应当制定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人事安排制度,合理分配办学过程中涉及的人才物等资源,对人员聘用、考核以及财务报告、资金支出、收益与分配等作出原则性规定,要根据各方利益诉求的不同着力点,从顶层设计上合理界定各方利益属性,充分保障各方的不同利益偏好。

(四)优化治理:构建产业学院顺畅治理结构

产业学院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保障产业学院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产业学院的治理是一种跨领域、跨部门和跨行业的行为模式,涉及多元主体利益、多维价值尺度和多向度的治理关系,

治理主体的分立性和异质性决定了治理过程的复杂性。因此,产业学院在治理过程中,要尽量消除各组织间的边界,增强统一行动的能力,强化目标共识,不断消解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结构裂化,实现治理价值取向的多维整合、治理目标的多元融合和治理行为的多向协作。

第一,建立治理组织。促进政校企在产业学院的治理上形成权力制衡和有机互补的治理生态,赋予教育、市场、社会不同的治理话语权,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必须要强化治理组织的建构。完善产业学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梳理完善董事会决策、管理层管理和监督部门的职责,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规避权力交叉和责任冲突,形成横向权力制衡机制。

第二,完善治理机制。进一步优化产业学院的内部权力配置能力,通过建立治理委员会或类似组织,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明晰权力边界和权力保障机制,使学校的立德树人功能、企业的治理制约和监督作用、政府的政策引导功能在产业学院治理中得以发挥,全方位建立纵向的权力制衡机制,实现学校主导、企业深度参与、政府负责的治理格局。

第三,加强治理评价。产业学院的治理效率和治理质量需要多种指标来显现,要观察和界定治理目标是否实现,必须要有相应的评价与考核。鉴于各方均在产业学院中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为彰显公平和客观,产业学院应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产业学院的发展进程、目标达成程度、办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产业契合度、社会服务能力等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和评价,以便及时发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各方磋商提出解决方案提供依据。

(文章来源:《职教论坛》20215期。曹福凯高晶赵建辉,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