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立足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坚持服务地方、服务行业、服务人才培养理念,贯彻落实学校校企合作委员会工作部署,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2.负责指导、协调和考核各二级学院的校企合作工作,加强对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检查;
3.负责校企合作对外联系与拓展,构建学校校企合作格局,建立校企利益共同体;
4.积极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实质性的校企合作项目,指导、协调二级学院校内外实习基地、教师实习基地、教师工作站等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校企合作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负责校企合作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上报邮寄等工作;负责校企合作处网站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6.负责江苏建筑职教集团开展拟定计划,组织活动,申报项目,数据填报、换届选举等工作,做好江苏建筑职教集团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7.负责校企合作协议审核、协议实施的管理工作,统筹校企合作项目及成果的申报、建设;
8.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研究,创新政校企行合作模式、途径、内容等;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