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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产业学院的运行逻辑、现实掣肘与发展进路
发布时间:2021-09-02  访问次数:73

摘要:产业学院作为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产物和一种新的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政策驱动的发展逻辑、新型产业发展需求的内在逻辑、产教融合深度推进的现实逻辑、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的市场逻辑等多重逻辑推动的必然,其发展当前已呈蓬勃之势,但也存在制度体系不够健全、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独立发展能级偏弱、发展规模总体松散等现实掣肘,必须要在创新改革中赋予产业学院独立运行能力,在整合资源中提高产业学院持续发展能力,在完善制度中保障产业学院科学规范运行,在优化治理中构建产业学院顺畅治理结构,以提高产业学院的发展效率和发展质量,助力我国职业教育的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职业院校;产业学院;产教融合;运行逻辑;发展进路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生命线和核心内容,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校企合作的创新和推进校企之间的深度融合,从政策的顶层设计上进一步进行了强化,国家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则对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和产业融合型企业试点进行了明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则进一步提出,要“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职业学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产业学院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模式,以其人才培养标准和企业生产标准、岗位标准的全面对接及便捷高效的产学研合作,正迅速发展,这种校企共同体的运作模式作为校企合作的一种新形式,最先在一些应用型高校和职业院校落地生根,并产生了良好的效应。但产业学院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其运行的逻辑和发展的思路目前仍然处于探索阶段,还需要学界同仁对其进行深入地研究和厘清,以推动产业学院科学、规范和高效地发展。

一、    职业院校产业学院运行的逻辑脉络

(一)产业学院来自职业教育政策驱动

我国传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两张皮现象长期存在,为着力解决这一问题,切实促进校企双方的深度合作和无缝对接,近年来国家在产教融合领域推出了一系列的战略性举措,为校企双方的合作指明了方向。而建设产业学院则是顺应政策要求,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的一种体现,是响应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策略和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的一种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职教20条”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最新的国家层面职业教育政策或方案对产教融合都进行了浓墨重彩的描述和政策驱动,对于校企之间实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进行了详细地规定。产业学院是一种实践型的产教融合模式,是政府、学校、企业基于特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而共同设立的合作共建、资源共享、利益共赢和风险共担的创新型实体组织,是我国在不断强化产教融合实践推动下的产物,最早产生于改革开放的窗口——广东省,比如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南区电梯学院、沙溪服装学院、小榄工商学院、古镇灯饰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华为“ICT学院”、比亚迪应用技术学院、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平安金融科技学院、裕同数字图文学院、天健建工学院、海丝学院、智慧生活学院等,每个产业学院的诞生都是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红利并基于产教融合发展需求而进行的创新之举,当前已经成为引领我国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发展的模板。

(二)产业学院有助于产业转型升级

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高度对接是保障产业在持续发展、转型升级、更新换代和技术跃升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在产业发展提速的信息化时代,对于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结构也在应时而变,具体体现在对人才的知识能力、技术能力、岗位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等诸方面,而传统校企合作以学校为主的人才培养框架已经无法高度契合产业发展的最新要求。从新型产业发展的需求侧来看,其主要体现于两个层次:一是产业对于技术技能人才的基本面要求,即满足产业生产和运转的素质要求;二是产业对产品升级迭代或技术创新的深层次要求,即满足企业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而不断开展的技术更新。职业教育作为人才的供给侧,不但要正视这种需求,更要从产业发展的基本逻辑、时代逻辑来培养学生适应技术更新、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考虑生产的全流程环节和全周期过程,让学生在实际的生产环境、岗位平台上锤炼各项高素质技能。而产业学院作为产教融合的新型组织体系,是院校与企业为实现工学交替培养目标而在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机制、实践实训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而建立的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培养的首要理念就是基于产业发展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架构、运行设计、资源配置、师资配备、人才培养方案设定等,建立的是政行校企紧密型的合作框架和合作体系,所培养的人才是紧密贴近产业需求和发展实际的。

(三)产业学院有利于产教深度融合

产教融合的深度推进必然是以行业企业为主体,从现实的岗位标准和专业标准出发,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产业契合性,“产”是最核心的要素,“教”是围绕“产”进行要素配置的。产教融合的政策目标就是要造就校企协同育人,教育链和产业链高度对接,校企在人才培养上形成命运共同体的局面,是要实现“教”所具备的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过程、毕业证书等与“产”所具备的岗位需求、职业标准、生产过程、职业资格证书等的要素整合,产业学院就是产教各层面深度融合的最紧密形式之一,是体现产教共同人才培养目标指向的实践产物。产业学院通过进行组织机制创新,融政府、学校、企业等各方主体围绕某一特定产业领域,通过合作共建、紧密互动和多方联动,共同打造价值整合、功能互补、要素资源共享的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通过整合产业界、学校、政府等各方的资金、人才、场地、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广视野地设立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强化围绕产业发展需要优化调整专业群、专业链,聚焦产品品质和升级换代要求改革教学内容,对接技术要点和更新要求建立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依据岗位具体标准组建由院校和企业双方配备的“混编型”“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按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企业需求分工协作进行精准培养,打造价值整合和创新要素集聚的产学研平台,能够有力推动产教融合的高水平发展,促进专业与产业的无缝对接,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的融合。

(四)产业学院能够增强企业职业教育参与度

我国拥有着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但限于国力和发展水平,在资源的供给上仍然还不够充分,职业院校必须要倍加珍惜其所获得的各类资源,强化资源获取和配置能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职业教育兴办产业学院,能够帮助职业院校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类市场资源,根据市场对于人才培养规格和结构的要求,争取政府、企业对产业学院的各类资源投入,用市场化的理念优化资源配置,不仅能推动职业院校更准确地理解当前市场需求现状,而且能够有效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产业学院的运行能够增强企业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参与和治理话语权,改变过去以政府和院校为主体的办学模式和治理模式,推动企业从传统人才培养“接受者”的角色转变为“主角”,企业通过资金注入、人员派驻、管理介入和技术扶持等要素入股,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主体,并且企业直接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在院校的治理体系中成为了主体之一,获得了院校治理一定的话语权,真正为职业教育的市场化办学提供了契机。产业学院还能够优化各类资源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配置能力,由于各参与主体均有资源投入,相互之间在资源的使用上更讲究绩效和产出,互相之间既能够形成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局面,又能够形成相互监督、注重效率的局面,有利于发挥教育资源的最大功效。

二、职业院校产业学院运行的现实掣肘

(一)产业学院制度体系不够健全

产业学院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必须要有配套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从而保障参与产业学院的各方主体权益和规范各自的行为,促进各方凝聚共识,达成发展目标。但当前对于产业学院具体运行模式,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制度设计上明显滞后,不少地方政府已经明确表态支持职业院校的混合所有制发展,并鼓励各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但在产业学院的具体制度出台和鼓励支持方面,目前仍然持观望和谨慎态度,依据法律法规解放思想支持产业学院阔步发展的理念尚未形成,各院校受制于政府管理和独立的法人办学主体,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政策和制度障碍。产业学院的参与主体和运行模式不同于传统的职业院校二级系或学院,是校企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建设的相对独立的教育机构,具备独立运营和发展能力,但当前产业学院的法人地位尚不明确,产业学院的创办、合并、转让、托管等基础性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产业学院资产的界定、核算、清算等重大问题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细则,校企双方对产业学院的运营更多的是基于合作协议,但合作协议规定有限,更多的是宏观方面关于产业学院权力机构组织、运行的流程、双方的职权责等的规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其缺乏独立法人资格,在产生重大利益分歧或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时,往往容易形成相互博弈的局面,不利于产业学院的长远发展。

(二)产业学院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产业学院的应然状态是校、企、政等共建主体以人才供需为利益基点,以服务社会为价值取向,将教育、产业和社会集合在同一场域,形成利益共同体。但当前产业学院的治理结构、治理能力仍处于初级阶段,呈现出治理产权不清晰、治理价值取向碎片化、治理主体非协同性和治理目标分散化的特征。产业学院由于是一个混合所有制的主体,产权的界定、归属、流转,资源的使用、损耗等均需要有一个清晰的框架和职责权利的划分,由于涉及多元投资主体,包含诸如物权、债权、股权等有形资产和财产增值收益、可能产生的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而各主体所拟定的协议一般只有有形资产的产权明确,对于无形资产缺乏制度限定。在治理价值取向上,政府、学校和企业侧重点不同,政府偏重政治价值,重点在于宏观治理和制度保障,以完成所担负的管理职责;学校偏重文化价值,目的在于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关注重点在于学生的高成才率和高就业率,并以此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企业偏重经济价值,重点在于通过产业学院获得更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人才,并最大限度地节约人才培养成本和获取最大经济利润,价值取向上的不同容易导致三者在产业学院运行过程中产生利益博弈和治理行动上的不一致,在人才培养的规范性、科学性、规律性等要约上产生理念冲突,进而影响人才培养进程和结果。

(三)产业学院独立发展能级偏弱

产业学院作为产教融合的产物和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发展时间不长,在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宏观规划上稍显不足,对其发展的规范性和鼓励奖励政策也未出台有关文件,总体而言发展的规模还不够大,发展的质量还不够强,国家也未出台专门的关于产业学院设立、运行、管理的专门性政策文件。产业学院当前还只是以个别院校为重点,局部建设为主,重点分布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达省份和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的总体规模还比较小,建设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检验,所产生的成效还需要进行专门化的评价与评估,总体上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还非常有限,并没有成为全国各职业院校争相效仿的产教融合模式。同时,各产业学院的建立大多集中于规模以上企业,各院校也将重点放在了大企业,对于中小企业的关注度还不高,对于以企业联盟为基础的产业学院还缺乏足够思考,对于产业学院的具体运行模式都是在摸索中前行。

(四)产业学院发展模式总体松散

产业学院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校企合作关系,其既不同于德国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也与工学交替等传统模式有所区别,发展的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厘清和深化。但当前全国各职业院校的产业学院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分散实施的现状,都是基于自身专业群建设及与企业之间的紧密程度而启动的,在发展的理念和初衷上各不相同,所开展的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社会服务等也发展程度不一。紧密型的产业学院确实根据校企协议和最初设定目标扎实开展了工作,并将产业学院作为院校的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将其打造成了产业研究基地、学生实践实习基地以及大学生创业基地,充分发挥了产业学院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成为了专业群人才培养的风向标。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亦有一些院校所建立的产业学院还只是松散型或名义上的产业学院,对于产业学院的功能与作用、校企资源投入的框架、产业学院的运营、产业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科技研发和文化传承等方面还缺乏统筹考虑,产业学院建成后长期处于空运转或表面形态的交流与合作,未能深入挖掘产业学院所应具备的内涵。同时,也有部分院校将其与本校的二级学院混淆,对产业学院的性质、定位存在认知上的偏差,在师资匹配、教学实施和人才培养上未能充分引入企业元素,致使产业学院发展低效。

三、职业院校产业学院运行的发展进路

一)增权赋能:强化产业学院独立运行能力

产业学院的高效运行和高质量人才培养的产生首要的是必须要保障它的独立发展能力和面向市场的独立运营能力,其成为独立的法人是大势所趋,也是产业学院模式推广应用的基础。

第一,保障企业规避投资风险的需求。产业学院运营的主体应该是企业,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其不但要规避投资风险,还要看到实实在在的资本增值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唯有保障它们的权益,其参与创建和运营产业学院才能有持续不断的动力。而且,产业学院成为独立法人之后,能以其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利于责任的明晰,相反,如果企业仅作为投资者而不具备法人资格,则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从企业规避投资风险的角度看,这是其所不愿意承担的。

第二,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产业学院的运行必须要遵循职业教育的特定发展规律,尤其是伴随我国产业升级速度的加快和新兴产业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于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更倾向于“高端定制”,从职业院校的角度来说,本身所培养人才就面向企业,与企业联合通过产业学院的形式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定制、课程定制、生产实训定制和服务定制,更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而其前提就是产业学院需要拥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独立开展教科研活动的主体能力,确立其法人地位是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应然。

第三,确立产业学院独立法人地位。产业学院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属于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其法人地位和法人属性的界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理应属于营利性法人主体,虽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对于办学主体是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但产业学院的设立与运营必须要摒弃二者对立的思维,从有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行业产业发展的视野赋予其营利性法人地位,唯有如此,才能吸引更多的产业资本在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学院,缓解职业院校的资源困境。同时,亦要强调产业学院的公益属性,可以通过相关合作协议、产教融合条款等对于职业院校使用产业学院资源予以免费或优惠性价格,增强产业学院的社会责任担当。

(二)整合资源:提高产业学院持续发展能

目前我国对于产业学院的内涵及其功能尚没有统一的界定,各院校在建立产业学院过程中也都是依据自身发展需要及企业发展要求来赋予产业学院的功能,对于产业学院保持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具体要素、内部构成等还不够明确。而从产业学院所担负的职能来看,必须要提升其人才培养能力,优化资源利用效率。

第一,拥有特色专业群。拥有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行业产业影响力、高质量人才产出能力的专业群是产业学院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产业学院作为新型校企合作载体,必须要在建立之初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围绕专业群的组建逻辑开展工作,将专业群建设作为重点,推进专业群内部的多元化融合和资源供给,以专业发展瓶颈和问题为导向,构建“基础+能力+应用+岗位+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课程体系和理实一体化体系,不断提升专业群的发展水平和同行业竞争力,有力促进专业人才的输出质量。

第二,科学进行资源整合。与传统职业院校的二级学院相比,产业学院的资源集中度更高,可支配资源更丰富,但资源的投入是基于政企校各方所界定的成果产出为基础的,各投入方对于产业学院的人财物等资源支出和使用要进行科学的规定和明确的效率要求,不仅要加强各方对于产业学院的资源投入职责,而且要促进资源价值在数量、质量和效益上的增值,使资源的运转和循环都能达到最优化。

第三,打造高端技术创新与服务平台。产业学院由于背靠行业产业发展最前沿,集中的是院校和企业的优质师资、技术人员、实训平台和研发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产业学院要面向市场和同类产业加强引领行业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研发,积极推进研究成果的生产力转化,为各相关企业开展中高端技术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产业学院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完善制度:保障产业学院有序规范运行

产业学院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无序到规范的过程,而要实现其科学发展、有序发展和保障各方权益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不断提升产业学院的运行顺畅性和发展的持久性。

第一,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产业学院的运行涉及多方主体,也涉及各方投入的资源,在运行过程中必须要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确保各方都能够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尤其在涉及重大资金投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人事变动及重要资源使用等情况时,要有相应的组织决策制度;在管理层面,要通过各方充分协商和讨论,明确协同创新、风险担负、资源共享等一系列的制度,针对产业学院的办学理念、体制机制、教育教学等重要事项达成共识性协商制度。

第二,明确人才培养标准。产业学院的发展重点仍然是人才培养质量,而要达成这样的效果,必须要使产业学院内的专业群形成一整套的标准体系,包括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技能标准、师资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都要进行明确,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教学和进行人才培养,确保人才培养的规格满足产业需求。

第三,建立利益分配制度。利益分配也是产业学院各方投入运营的核心内容之一,产业学院应当制定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人事安排制度,合理分配办学过程中涉及的人才物等资源,对人员聘用、考核以及财务报告、资金支出、收益与分配等作出原则性规定,要根据各方利益诉求的不同着力点,从顶层设计上合理界定各方利益属性,充分保障各方的不同利益偏好。

(四)优化治理:构建产业学院顺畅治理结构

产业学院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保障产业学院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产业学院的治理是一种跨领域、跨部门和跨行业的行为模式,涉及多元主体利益、多维价值尺度和多向度的治理关系,

治理主体的分立性和异质性决定了治理过程的复杂性。因此,产业学院在治理过程中,要尽量消除各组织间的边界,增强统一行动的能力,强化目标共识,不断消解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结构裂化,实现治理价值取向的多维整合、治理目标的多元融合和治理行为的多向协作。

第一,建立治理组织。促进政校企在产业学院的治理上形成权力制衡和有机互补的治理生态,赋予教育、市场、社会不同的治理话语权,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必须要强化治理组织的建构。完善产业学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梳理完善董事会决策、管理层管理和监督部门的职责,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规避权力交叉和责任冲突,形成横向权力制衡机制。

第二,完善治理机制。进一步优化产业学院的内部权力配置能力,通过建立治理委员会或类似组织,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明晰权力边界和权力保障机制,使学校的立德树人功能、企业的治理制约和监督作用、政府的政策引导功能在产业学院治理中得以发挥,全方位建立纵向的权力制衡机制,实现学校主导、企业深度参与、政府负责的治理格局。

第三,加强治理评价。产业学院的治理效率和治理质量需要多种指标来显现,要观察和界定治理目标是否实现,必须要有相应的评价与考核。鉴于各方均在产业学院中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为彰显公平和客观,产业学院应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产业学院的发展进程、目标达成程度、办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产业契合度、社会服务能力等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和评价,以便及时发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各方磋商提出解决方案提供依据。

(文章来源:《职教论坛》20215期。曹福凯高晶赵建辉,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